2009年4月28日 星期二

看法


一直有一個看法,“對周遭發生的每件事都擁有看法是極度愚蠢的行為”。

“這張照片之所以好看,是因為構圖的因素。”“這個作家的作品會那麼吸引人,是因為色彩鮮豔的緣故。”“這個世界會這麼亂,是因為人的緣故。”...全是不用花費力氣思考去說出的,全然主觀的感受,卻又以近乎權威性客觀的口氣說出,聽了更令人火大。然後,將“看法”表現完後,一切就結束了,彷彿什麼事都沒發生似的,這張照片就是如此、這幅作品就是如此、這個世界就是如此、人性就是如此。然後呢 ? 於是,看完了一幅畫家花費10年完成的畫、作家費時5年寫成的一本書、導演花了3年拍成的一部電影,觀看後給予一言以蔽之的武斷性“權威客觀看法”。

沒有“看法”對現代人而言似乎是很艱難的一件事,因為“沒有看法”的人會被“有看法”的人當作笨蛋,說出“我”這個主觀性字眼的人也會被當成“沒看法的傢伙”、被冠上“不客觀”。難道,不能讓事情就這樣嗎? “就這樣”竟是如此困難? 一切一切的背後都要有原因,都要有權威性客觀的理由?

以上,是我對現代人的看法。